民國106年


中華郵政工會


  1. 1月17日立委葉宜津提案要求郵政協會修改章程,排除工會董事之名額,本會提出強烈反對。

  2. 2月14日,向立法院蘇院長嘉全先生陳情。

  3. 2月16日向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委員陳情。

  4. 2月25日週六營業之窗口,一律上班半天,並核發加班費,普通及限時郵件週六、週日一律停止投遞。

    職階人員及約僱人員累計5年年度考核均列83分以上者,得予再晉1級。

    約僱人員考核結果已達最高薪級而無級可晉者比照職階人員改發一個月獎金本會多次於協調會及公開場合,針對郵資調整、職階人員待遇、約僱人員考試、用人鬆綁等議題請求協助,希望加速調整『中華郵政股份公司從業人員待遇表』薪資結構。

  5. 3月2日向吳秉叡立法委員陳情。

  6. 3月3日向柯建銘總召陳情。

  7. 3月7日向新任交通部蔡人事處長報告。

  8. 7月20日開始實施50歲以上外勤人員每年健康檢查。

  9. 8月1日中華郵政26年未調整之國內函件資費終獲同意調整。

  10. 11月10日向新任行政院長賴清德陳情。

  11. 11月28日本會鄭光明理事長與中華郵政公司王國材代理董事長於郵政公司10樓大禮堂續訂第4次團體協約。

    本會簽訂之團協多項優於勞動法令規定,107年2月1日獲勞動部頒20萬元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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