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1-99年


中華郵政工會


  1. 民國99年

    4月7日,本會召開第3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47人、監事15人及本會第3屆理事長;江子蓁當選理事長,藍明涵任祕書長。

    4月22日98年8月8日莫拉克風災,本會捐助新台幣150萬元撥交「內政部賑災專戶」。上海市郵政委員會捐助本會人民幣88萬9,334元(折合新台幣406萬7,814元),四川省郵政工會捐助本會美金1萬2,776元,(折合新台幣41萬5,910萬元)整;莫拉克颱風造成八八水災慘重災情,對本會受災會員發放慰問金總計60萬3,000元,餘額分別捐助內政部賑災專戶及本會急難救助基金專戶。

    4月30辦理專案優退,據統計有近千人申辦。

    8月9日於全國產業總工會常務理事會提案,公營事業公保年金應一體納入「比照私校教職員給與方案辦理」。

    8月27日郵政公司新訂「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差工及機匠晉升士級人員轉任營業窗口工作要點」,並自99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並辦理轉任。

    11月29日拜會交通部張次長邱春,12月7日會考試院伍副院長錦霖,12月8日行政院政務委員高委員思博,12月10日拜會考試院院長關中,12月16日拜會中國國民黨林副秘書長德瑞,12月24日拜會行政院林秘書長中森建請支持「中華郵政公保年金的主張」。張次長表示交通部已於99年11月9日去函銓敘部將中華郵政與台灣鐵路管理局員工納入加發年金對象。

  2. 民國98年

    三月十八日,本會辦理中華郵政工會推派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董事(勞工代表)、中華郵政工會出席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中華郵政工會出席全國產業總工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代表等三項選舉。

    三月十九日,本會理事長偕同各分會理事長及會員代表,前往總公司會同部分差工同仁促請吳董事長儘速規劃完成資位、職務分離的相關配套措施,以利郵政事業穩健發展。

    六月一日,中華郵政公司新任游董事長於就任首日即蒞會拜訪,並與理事長就業會合作議題交換意見。

    九月十七至廿五日,大陸郵政集團公司郵政文史中心與中央新聞郵電製片訪問團一行八人,來台進行採訪拍攝,記錄海峽兩岸雙向通郵的歷史全貌,九月十八日蒞臨本會採訪本會理事長並蒐集相關通郵資料。

    本會第2屆8次理事會決議通過通過「中華郵政工會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核發辦法」辦理,並自97學年度2學期開始實施歷經本會爭取多年的從業人員專業職(二)待遇調整案,中華郵政公司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召開第三屆第四次董事會議,修正從業人員甄選進用要點,通過將專業職(二)起首薪級自第六十級(24,530元)提升為五十七級(27,335元),並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本會隨即於當日製發快訊週知。

    十二月三十日,本會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於總公司十樓禮堂舉行第二次續訂業會團體協約簽約儀式,場面簡單隆重。

  3. 民國97年

    二月十八日,本會理事長接受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特派記者專訪,就中華郵政公司更名後所產生的影響發表評論。

    二月廿九日,日本郵政集團工會代表團一行六人蒞會參加「中日郵工幹部會議」。

    三月十九日,本會理事長接受東森電視記者專訪,就中華郵政公司轉存陽信銀行事件及郵政投資現況,進行說明。

    四月廿二日,召開本會第二屆第五次理事及監事會議。會中邀請中華郵政公司吳總經理及盧科長列席說明郵政資金運用現況並回應金援(轉存)陽信銀行事件相關傳聞及詢問。

    五月十九日,本會捐款新台幣一百萬元援助四川大地震受災之大陸郵政員工。

    八月四日,本會理事長偕同各分會理事長及會務同仁參加總公司回復使用法定名稱典禮。

    九月二日,本會理事長隨同台灣郵政協會前往大陸地區參加「兩岸郵政發展研討會議」。

    十月十九日,辦理第一次職階人員升資考試。

    十一月廿四日,全日本郵政勞組合(ZENYUSEI)一行八人由團長山口義和率領,來台訪問。(四十週年紀念交流活動)

    十二月十五日,本會理事長偕同會務幹部參加總公司舉辦之海峽兩岸郵政業務合作記者會。

  4. 民國96年

    二月一日,本會理事長率幹部多人,前往立法院出席「交通機關同仁互助金結算陳情公聽會」,並主張應全額退還交通同仁歷年所繳公積金。

    二月九日,本會動員二百名北部地區會員前往總公司擬阻擋公司董事會通過公司更名案。惟董事會仍恣意違法逕行通過公司更名。

    二月十日,召開本會第一屆第一次臨時理監事會議,會中通過本會發動強烈抗爭以反對中華郵政公司違法更名案。

    二月十二日,本會動員會員近二千人,對中華郵政被違法改名臺灣郵政揭牌儀式進行激烈抗爭。

    三月二日,本會理事長率台北地區分會理事長及會務幹部前往立法院拜訪國民黨、親民黨、台聯黨立院黨團及王金平院長,針對郵政四法修法及預算案尋求支持。

    三月廿七日,本會召開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四十七人、監事十五人及本會第二屆理事長;蔡兩全當選理事長,藍明涵任祕書長。

    四月三日上午十時立法委員賴士葆國會辦公室假立法院群賢樓一○一室召開「中華郵政更名之公評公聽會」,由台北地區分會動員約二百人參加。

    十月二日,本會副祕書長偕同幹部四人,前往立法院參加全總召開「反對健保漲價、勞保縮水」公聽會。

  5. 民國95年

    一月十九日,本會九十五年中韓郵工交流訪問團一行七人赴韓國訪問;另我參加亞太區郵政工會論壇會議代表團一行三人由理事長率領,於二十一日與本會訪問團會合,共同出席第五屆國際網路工會UNI-APRO亞太郵政工會論壇會議。

    五月十七日,本會與日本全郵政勞組合代表團假台北市舉辦第十二次定期幹部會議,討論中、日兩國郵政民營化相關議題。

    七月二十七日,本會聲援全國產業總工會召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應提出新思維,不能以犧牲勞工權益作為發展手段」記者會,強烈表達五大具體訴求。

  6. 民國94年

    四月四日,本會召開國公營事業工會研商新制勞工退休金提繳率會議,出席成員包括全產總等國內十三個大型工會代表。

    五月三十日,本會協助中華快遞公司促成與大陸國家郵政局速遞公司在北京、上海、廣州舉辦兩岸快遞研討會及交流座談會,促進兩岸快遞業務發展。

    七月三十日至三十一日,本會首度舉辦四項球類錦標賽,參賽選手達一千三百人,盛況空前。

    十月十四日上午,召開本會第一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中華郵政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工會代表)三人、候補三人;另通過本會加入全國產業總工會議案。

    十一月二十八日,本會召開日本郵政民營化探討暨因應中華郵政民營化專案委員會議。

  7. 民國93年

    二月二十五日,主辦第三屆東亞郵政工會論壇會議。

    二月二十六日,與全日本郵政勞組合召開第十次定期幹部會議,修訂互訪協約部分內容並另換新約。

    三月十二日爭取行政院同意中華郵政公司依職工福利金條例提撥公司創立福利基金新台幣九億元,作為職工福利之用。

    五月一日,慶祝五一勞動節,致贈每位會員團體意外保險一份。

    七月二日,發動工會幹部協助中華郵政公司運送民生物資,濟助七二敏督利水災受難民眾。

  8. 民國92年

    一月一日,中華郵政公司改制,本會派員前往「倒」賀,反諷新公司成立欠缺自主性。

    中華郵政公司改制,為落實產業民主,本會權先暫派三名勞工董事參與董事會運作。

    本會積極推動公平立法之「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廢除給與表改按現行資位待遇百分之七十八標準計算。

    三月十八日,召開第六屆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出席全國總工會代表三人。

    七月一日,本會成功改制更名為中華郵政工會,同時召開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選出第一屆理事四十七人、監事十五人、理事長及三席勞工董事;蔡兩全當選理事長,藍明涵任祕書長。

  9. 民國91年

    本會第六屆第十一次理事會議決議六月四日發動「郵政員工反抹黑、要公道萬人大請願活動」。

    六月十一日,協助郵政順利完成攸關改制之五法立法工作。

    八月二十六日,委請學者專家辦理工會組織重整相關規劃研究事宜。

    十二月十八日,召開第六屆第一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本會與台灣北、中、南區暨總儲郵務工會等五個法人工會依法合併為單一企業工會—「中華郵政工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函示同意本會第六屆會員代表、理事、監事、常務理事、常務監事及理事長之任期,均延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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