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51-60年


中華郵政工會


  1. 民國60年

    九月至十月二日,水理事長率領中華民國勞工訪問團赴美向聯合國及美國勞工團體呼籲反對共匪混入聯合國。

    建國六十年,編組勞工大隊參加國慶大會及遊行。

  2. 民國59年

    二月一日,慶祝建會四十週年,特編印「四十年來中華民國郵工運動」專輯,用資紀念。奉贈郵工先進陸京士、王宜聲二位顧問金質紀念章,並以大理石、獎章、獎狀,分致從事郵工運動四十、三十年及二十年之郵工幹部,以資激勵。

    與國際郵電工會、電信工會聯合舉辦郵電工會幹部講習。

    參加中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及中國勞工福利事業協會為會員單位。

    郵聯會與大韓民國全國遞信勞組合訂定交換訪問。

  3. 民國58年

    與日本全郵政勞組合訂定交換訪問。

    本年全國郵政員工體育委員會成立。

    二月十四日,成立中華民國郵政職工福利委員會。

    臺灣郵務工會青潭第一支部成立。

    本年獲得國際郵電工會之助,推廣勞工教育。

    獎助金及午餐費案爭取成功。

  4. 民國57年

    國際郵電工會祕書長尼辛斯基先生訪華。

    參加世界反共聯盟中華民國分會暨亞洲人民反共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為會員單位。

    郵政員工子女就讀五專之教育補助費圓滿解決。

    苗栗郵務工會成立。

  5. 民國56年

    元月訂定「郵政事業生產獎金實施細則」。

  6. 民國55年

    四月份建請局方頒發「臺灣區鼓勵優秀員工前往東部離島、山地各局服務辦法」。

    佐士級員工房屋租賃補助提高。

    四項補助福利補助提高。

    生產獎金辦法實施。

  7. 民國54年

    桃園郵務工會成立。

    國際郵電工會與本會聯合舉辦第一期幹部研習班於北投。

  8. 民國53年

    房屋租賃補助實行。

    成立全國郵政員工福利委員會。

    豐原、鳳山郵務工會成立。

    嘉南水災,發動救助受災同仁。

  9. 民國52年

    本年起實施久任表彰獎金辦法。

    葛樂禮颱風襲擊北部地區,發動救助受災同仁。

    十一月國際郵電工會與郵聯會聯合舉辦短期幹部講習於臺北。

  10. 民國51年

    二月一日郵工節,正式向國際郵電工會申請入會,十月獲准加入,十一月祕書長任鉞赴馬尼拉參加該會第二屆亞洲區域大會。

    本年起有不休假獎金規定。

    本年起爭取核發紀念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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