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1-80年


中華郵政工會


  1. 民國80年

    本會大陸原選理事姚根火請辭理事一職。

    元月下旬至二月上旬,區級工會完成改選,新的理事長和理監事分別產生。新的理事長:北區—沈俊彥、中區—陳憲、南區—雷道生、總儲—劉健清。

    三月七日,召開第五屆第七次理監事暨會員代表會議,補選理事三十一人、監事九人及出席全國總工會代表六人。

    三月十四日,本會第五屆第七次理事會第一次常務理事會議改選理事長,由陳金城當選,陳永松任祕書長。

    三月十四日,本會第二次理監事會議決定聘請陳士誠、鄧望溪、王啟震、楊松山、葛雨琴等先進為本會顧問。

    三月十四日,本會第二次理監事決定捐款十萬元,以全力支援全國總工會「團結基金」募款活動,保障勞工合法權益。

    本會郵聯簡訊榮獲全國優良勞工刊物優等獎。

    四月三十日,協助郵資調整,穩定事業發展。

    六月廿八日,本會第三次理監事會議決定聘請池振千、鄭樹藩兩位先進為本會顧問。

    九月三十日,本會與郵政總局正式簽訂「團體協約」。

    慶祝建國七十年郵政員工集團結婚於三月廿四日舉行,共有廿四對佳偶締結良緣。

    台灣郵務工會於八月十六日舉行理監事結束會議,八月廿日,台灣郵務工會正式結束,台灣北、中、南三區郵務工會宣告成立。

    八月廿二日,台灣中區郵務工會召開成立代表大會,通過章程,選舉第一屆理監事,陳永松當選理事長。

    八月廿九日,台灣北區郵務工會召開成立代表大會,通過章程,選舉第一屆理監事,鄭樹藩當選理事長。

    八月卅一日,台灣南區郵務工會召開成立代表大會,通過章程,選舉第一屆理監事,陳明真當選理事長。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購置新會所,郵工慷慨解囊,共襄盛舉。

  2. 民國79年

    本會及台灣電信工會為加強與土耳其共和國郵電工會實質交流及建立長期友誼合作關係,五月十九日三方共同簽訂交換訪問協約。

    本會大陸原選常務理事鄧望溪、陳士誠及理事王啟震請辭,以提攜後進。

  3. 民國78年

    本會創始人王顧問宜聲,不幸於二月十日病逝於台北三軍總醫院,享年八十五歲。其家屬將公祭所收奠儀伍拾萬元及王夫人提供伍拾萬元,合計壹佰萬元,設置「王宜聲先生郵工子弟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之郵工幹部子弟。

    本會榮獲全國優良工會。

    本會與台灣電信工會多次聯繫,爭取改善現行不合理之退撫制度。

    爭取補發自勞基法實施後至七十五年六月卅日止之加班費及值班費。

    爭取會員入局時曾擔任臨時人員之年資,依勞基法規定可併入計算,並合併計算休假及退休金。

    六十九年以後按廿五元敘薪之士級人員,於七十年以後升資為佐級,其底薪未達一一○元者,經工會爭取及有關單位協助,事業單位已准許比照六十九年以後士級人員辦理改敘及補薪。

    經工會努力爭取,郵政總局同意,郵務差工薪級廿一級縮減為十七級,全體差工獲提升四級,並自七十七年一月一日補發薪資差額,無級可敘之碰頂差工,亦可發四級薪資差額。

    臨時差工日給工資類別七類改為月給工資四類,並自七十七年七月一日起補給差額,臨時人員之待遇再獲改善。

    爭取在七十八年度內舉辦對外士級特考及對內士升佐、差升士及臨時差工錄補測試。

    本會郵聯簡訊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舉辦之七十八年台閩地區優良勞工刊物競賽,榮獲優等獎。

    工會努力爭取打破二個月工作獎金標準,最高可領得四‧六個月之經營績效獎金。

    本會理事長葛雨琴眾望所歸,當選為七十八年增額勞工立委,郵工咸表興奮。

  4. 民國77年

    元月中旬至二月上旬,區級工會完成全面改選:北區—沈俊彥、中區—錢秀山、南區—雷道生、總儲—趙奇雄分別當選理事長。

    本會大陸原選之理事水祥雲、楊松山分別於二月一日及二月三日提出辭呈,請辭理事一職,以提攜後進,薪火相傳。

    郵聯簡訊獲選全國特優勞工刊物。

    三月十五日,本會第一次理監事會議決定聘請王宜聲、水祥雲、楊松山為本會顧問。

    郵政總局發函郵區管理局,自五月份起按月舉辦勞資會議。

    本會於年初發動會員聲援立法委員林鈺祥,支持修正郵政法第四條條文,六月二十八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該修正案,期間工會代表二次至立法院會旁聽關切,局會合作共創佳績;八月九日郵政總局來函致謝。

    郵務士敘薪案爭取成功,九月廿日起,全區四千多名郵務士可按新提敘的薪級核給薪資並補發差額。

    九月卅日,本會第三次理監事會議決議通過促請理事長葛雨琴爭取中央提名,競選立法委員。

    十二月六日,本會顧問水祥雲先生病逝台北台安醫院,享年八十四歲。

  5. 民國76年

    本會郵聯簡訊,榮獲全國優良勞工刊物會刊第一名。

    三月十七日,第一次理監事會議決定成立促進小組,積極推動簽訂團體協約工作。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月一日正式成立,本會理事長葛雨琴榮任勞工委員會委員。

    本會第五次常務理事會議,決議建議郵政總局成立「勞工事務專責單位」,處理有關勞工問題。

    十二月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同交通部、台北市社會局代表訪問郵政局會雙方,舉辦一次「輔導簽訂團體協約座談會」,雙方決定互派代表進行協商,並預定七十七年三月完成團體協約的簽訂。

  6. 民國75年

    本會推薦總務處副處長李光棋參加國際郵電工會為慶祝成立七十五週年紀念所舉辦宣傳海報競賽,以一幅「明天會更好」贏得首獎,為中華郵政爭光。

  7. 民國74年

    本會建議郵政總局重編郵政人員手冊,發給新進同仁,已於一月編印完成。

    海山、煤山礦災,本會發動郵工捐款,共計二百四十二萬八千餘元。

    本會再獲全國績優工會榮譽,勞動節代表全體郵工接受表揚。

    本會第五屆第五次代表大會,於三月六日、七日舉行,新的理監事會產生,葛雨琴榮膺理事長,莊朝明任祕書長。

    本會響應國際郵電工會呼籲,救助非洲衣索比亞飢荒,捐助美金壹仟元。

    積極展開全面宣導簽訂團體協約,召開勞資會議工作。

  8. 民國73年

    一月十六日理監事會議,決定在新會所鑄建陸京士先生銅像一座,十月廿三日上午,本會慶祝遷移新會所並恭請總統府資政谷正綱先生為創始人陸京士先生銅像主持揭幕,儀式簡單隆重。

    全國郵聯會開始在新會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二段四十五號郵政博物館九樓辦公。

    台灣北、中、南區郵務工會,於十一月到十二月初召開代表大會並改選理監事,鄭樹藩、陳永松、陳明真再度當選北、中、南區會理事長。

    總儲郵務工會於民國七十三年十一月廿七日成立,召開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章程,並選舉第一屆理、監事,唐新朝當選理事長。

  9. 民國72年

    一月份起恢復按章程所訂標準扣收會費。

    二月一日,建會五十三週年紀念日,本會邀集北部地區郵工幹部舉行慶祝會,發表告郵工書。

    台灣北、中、南三個區級郵務工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分別修改各地分會組織規則,會員資格擴大,高員以下均屬會員。

    郵工退休、死亡互助辦法修正,最高可領廿萬元,三個區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

    六月十四日,函請郵政總局撥借會所,總局同意俟郵政博物館大廈完工,將九樓全層撥借本會為會所。

    八月十二日,第三次理事會通過,制訂設計研究工作獎勵實施要點。

    本會加入中華民國勞工教育協進會為團體會員。

    本會顧問陸京士先生(本會創始人之一)於十二月廿九日晚間因急性心肌梗塞症,病逝台北中心診所,享壽七十八歲。

  10. 民國71年

    編印「郵務工會簡介」壹萬份,供各地郵務分會介紹新進會員之用。

    三月六日,召開第五屆第四次理監事暨會員代表會議。

    本年度內政部選拔優良工會,本會榮獲唯一全國性「優良工會」。

    十月十四日,本會第四次理事會議,決議恢復按薪津實際所得規定千分之五比例徵收會費。七十二年元月開始施行。

    本會多次爭取反映的郵工業餘進修學分費補助案,郵政總局十一月十五日函通知採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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