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61-70年
中華郵政工會
民國70年
二月一日,郵工節,建會五十一週年,出版郵聯簡訊紀念特刊。
慶祝建國七十年郵政員工集團結婚於三月廿四日舉行,共有廿四對佳偶締結良緣。
台灣郵務工會於八月十六日舉行理監事結束會議,八月廿日,台灣郵務工會正式結束,台灣北、中、南三區郵務工會宣告成立。
八月廿二日,台灣中區郵務工會召開成立代表大會,通過章程,選舉第一屆理監事,陳永松當選理事長。
八月廿九日,台灣北區郵務工會召開成立代表大會,通過章程,選舉第一屆理監事,鄭樹藩當選理事長。
八月卅一日,台灣南區郵務工會召開成立代表大會,通過章程,選舉第一屆理監事,陳明真當選理事長。
中華民國全國總工會購置新會所,郵工慷慨解囊,共襄盛舉。
民國69年
本年二月一日郵工節,為本會創建五十週年紀念。
郵政總局為配合台灣區域發展計劃暨業務需要,於本年九月一日,將台灣郵區重新劃分,分別在台北、台中、高雄三地成立台灣北區、台灣中區、台灣南區三個郵政管理局,八月九日,本會召開本年度第三次理事會議,決議通過工會配合郵政改制,將台灣區會分立為北區、中區、南區三個區級工會。
民國68年
一月廿六日,召開本會基金保管委員會議,決定自六十七年經費節餘中提出卅萬元充作本會基金,共有基金九十萬元。
三月六日,舉行六十八年理監事暨所屬工會代表會議,修正章程,選出理事廿二人、候補理事九人、監事九人、候補監事三人。
三月十六日,舉行第一次理監事會議,推選陳士誠為本會理事長。同日第一次理事會議決議推定會務工作人員,葛雨琴出任祕書長。
十一月廿一日,召開建會五十週年籌劃小組會議,決定:郵工運動五十年的史實編撰成書,定名為「五十年來中華民國郵工運動」。
民國67年
二月一日,慶祝建會四十八週年暨郵工節,陸顧問京士致詞提早準備編印「五十年來中華民國郵工運動」,以擴大慶祝建會五十週年紀念。
二月一日,第一次理事會議決議,本會上年度節餘經費六十萬元,撥為本會基金。
十二月廿日,全體郵政員工捐獻二日所得新台幣壹仟萬元,響應自強愛國捐獻運動。
本會理事陳銀鐘同志登記競選勞工團體國大代表,監事洪雲清同志競選區域國大代表,該項選舉因國家情勢重大變化,停止辦理。
民國66年
本會顧問陸京士先生贈送本會珍貴勞工參考書籍三百餘冊,分類整理,陳列資料室。
本會函請有關機關早日訂頒勞動基準法,以維勞工權益。
本會水理事長親擬「中華郵工歌詞」一首,請名作曲家李中和先生譜曲,灌製錄音帶,送各地分會教唱運用。
九月廿三日,第三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成立「本會幻燈片簡介製作小組」,推請水祥雲、蔡財福、葛雨琴、孫雄飛、趙春田、刁樹良、戴德七人為專案小組委員,負責設計編製。
十一月九日,理事會議通過將各年度節餘提撥為本會基金,並通過基金保管運用辦法及保管運用委員會組織簡則。
民國65年
二月十九日,舉行「六十五年理監事暨所屬工會代表會議」,會中修改章程,補選理事二十二人,候補理事八人,監事七人,候補監事二人。
三月一日,舉行六十五年第一次理監事及第一次常務理事會議,水祥雲先生當選連任理事長。第二次理事會議,陳常理士誠膺任祕書長。
六月起編印英文版「郵聯簡訊」季刊,以加強國際宣傳。
十月二日,國際郵電工會祕書長尼辛斯基來華訪問五天。
臺會輔導各地郵務工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修訂會章,變更組織,改為分會。
民國64年
四月五日,民族掃墓節,領袖 蔣公崩逝。
全體郵政同仁響應籌建中正紀念堂捐獻一百八十萬元。
籲請政府早日修訂工會法,以適應當前迫切需要。
修訂會費徵收標準按會員一個月薪資扣收千分之五。
國際郵電工會亞洲區辦事處主任甘達沙美來華訪問。
參加中華民國捐血運動協會為會員單位。
七月三十日,內政部頒發新修訂「工會法」、「工會法施行細則」及「全國性工會理、監事缺額補選辦法」到會。
民國63年
二月一日起編印「郵聯簡訊」加強會務報導,溝通會員意見,宣傳反共國策。
郵政員工午餐費自三月一日起提高。
新營郵務工會成立。
自七月份起採取統一薪俸,實施用人費率。
郵政差工貸款建屋案已自第四期起准予貸款。
民國62年
二月十五日,第二十一次常務理事會議推選常務理事水祥雲擔任理事長,以樹立工作領導中心。並推選陳常務理事士誠為駐會常務理事。
配住公家宿舍一律免扣房屋租金一案自三月起免扣租金。
本年第二次理事會議通過組織婦女郵工運動委員會。
編印本會英文簡介。
籌備「中華郵工」在臺復刊。
民國61年
斗六郵務工會成立。
十一月遷到桂林路九十九號辦公。
中、韓郵工交換訪問自本年起停止。
郵政員工貸款建屋案奉准辦理。
各地郵務工會辦理勞工團體輔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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